关于寒假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点击数:2021-01-19 16:39:55 来源:

春节在即,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及地方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现就学校寒假期间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重点区域人员信息排查。按照三校区所属地方政府和学校防控办的具体要求,各中层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对中高风险地区往来师生的排查,排查结果及时上报并落实相关的核酸检测和隔离措施。

二、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师生减少出行,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不举办和参加聚集性活动。寒假期间学生按照学校《关于2021年寒假安排的通知》要求进行管理,分别将学生离校、返校情况报学生处、研究生院。教职工原则上不离开居家所在地,就地过春节,非必要不出省,确需跨省流动,必须向中层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报人事处备案。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管理。所有进入校园人员(含假期来访亲友)必须接受体温监测和人脸识别。未纳入门卫管理系统的校外和其他来校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进入者必须同时出示健康绿码和行程绿码,进行审核登记和体温监测后,方可进入校园。各中层单位假期不举办有校外人员参加的会议培训等活动,确需举办必须报告各校区防控办公室并按要求做好外来人员的核查登记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四、进一步做好校园管理。后勤部门假期持续加强校园环境、学生食堂、宿舍、教学实验楼等场所消杀与清理,校医院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和居校集中隔离观察点的相关工作。

五、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中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抓实抓细当前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和本单位居家留观人员的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坚决守住疫情防控底线。广大师生要自觉遵守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对不如实申报个人出行信息、不服从学校防疫管理的人员将严格按校规校纪予以处理。

六、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做好个人防护。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及地方防控部门的要求,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和要求,请广大师生予以关注和配合。

 

四川农业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19

 

【作者:                        审稿人:ltxc(Top) 返回页面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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