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讯,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在2018-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0000名优秀退休教师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发挥优秀退休教师引领示范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具体内容如下:
方案提出,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等。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实施范围是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等,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招募人数计划在2018—2020年,招募10000名讲学教师,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由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关于岗位职责,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
关于保障,方案提出,一方面是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另一方面是政策保障,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附: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原文